2025版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(境) 办理全流程说明

发布日期:2025年05月27日 来源: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 阅读量:10

【第一步 在线申请】

1. 进入浙大服务(学校综合服务网-办事中心),

中国籍教职工(含港澳台):Z0095: 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、赴港澳审批

外籍教职工:Z2029: 外籍教职工

2. 须请上传每家出访单位邀请函(每个访问城市都须在邀请函中体现)。

第二步 下载批件

1. 各审批环节通过后,由国合处制作任务批件并完成终审(有短信通知)。

2. 申请人进入审批流程点击“打印申请表”后进入批件下载页面。

第三步 办理证照

1. 需新办因公护照的,请携带批件和身份证至浙江省外办办理,需新办因公港澳通行证的,请携带批件和身份证着深色衣服(高领、连帽衫除外)至浙江省外办办理生物信息采集(含影像、指纹及签名):

2. 旧证可使用的,请至国合处窗口领取。

温馨提示

因准备环节较多且近期省外办业务量较大,请至少预留两周时间用于办理因公护照新证。

第四步 办理签证

1. 各国签证要求和签证表等信息可至浙江省外办官网-网上服务栏目(http://fad.zj.gov.cn/col/col1229723218/index.html)中查询,按要求准备好签证材料后提交至至浙江省外办,因公签证请务必通过浙江省外办办理。

温馨提示

如签证材料需要提供派遣证明,登录“浙大服务”-Z2028: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派遣证明”流程进行线上办理,目前支持线上办理派遣证明的国家:澳大利亚、德国、法国、韩国、荷兰、爱尔兰、斯洛伐克、瑞士、奥地利、芬兰、加拿大、捷克、美国、西班牙、希腊、意大利、英国。

访问非上述国家或同时访问多个申根国家需办理派遣证明的,请至线下办理(登录国合处网站在线服务(网站右下方)-因公出境-下载专区,选择出访地派遣证明模板,填写后携带至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国合处窗口办理用印手续。

如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美国签证变更领馆的情况说明,也请通过前述路径下载。

温馨提示

前往免签或电子签国家和地区的,请务必至省外办领取出境证明

第五步 顺利出访

第六步 回国(境)审核

1. 请务必于回国(境)后7日内将因公证照归还至国合处。

2. 进入浙大服务,填写Z1775: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及赴港澳台回国(境)审核。

温馨提示

近期为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(境)业务办理高峰,建议有访问计划的老师预留充足办理时间,尽早规划出访行程并启动校内流程。

办事地址

国合处:

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16号窗口

电话:88981261/88981875

浙江省外办:

1.浙江省外办浙大办事处: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22室;88206183/88206359

2. 浙江省外办本部:省政府三号院(文三路140号)1号楼西侧1楼,81054188